承保行動裝置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盜用通信費用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投保中國信託產物行動裝置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保中國信託產物行動裝置保險(分期交付甲型)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對於所承保之行動裝置於保險期間內,因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而導致載明於本保險契約之行動電話號碼被盜用,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承保事故發生至被保險人知悉後24小時內被盜用之通信費用,於本保險契約約定之保險期間累計最高賠償限額內負賠償責任。竊盜、搶奪或強盜發生時間悉依警察機關出具之事故證明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