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商品是提供雇主為受僱人增加一份安全的保障,受僱人於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其雇主可由此保險商品轉嫁承擔風險並降低損失。其賠償給付責任,且於保險金額內,由本公司承擔給付。
身為良好的企業,在企業經營中,員工為企業最珍貴的資產,為了提供員工最完整的安全保障及環境,更是企業不可或缺的選擇。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其受僱人於執行職務期間遭受意外事故而致死亡、失能或傷害,依「意外事故補償規則」應負補償責任,而受補償請求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補償之責。
本公司對於下列原因所致之責任,不負理賠之責:
(一)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 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者。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 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二)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三)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
(四)因被保險人或受僱人之故意行為所致者。
(五)因受僱人之犯罪行為(包括被刑事執行)所致者。
(六)因受僱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分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所致者。
(七)因被保險人經營或兼營非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或從事非法行為所致者。
(八)各種形態之污染所致者。
(九)任何直接或間接因下述原因,造成電腦系統設備無法正確處理、存取資料所致且無論該電腦系統設備是否為被保險人所有者,均同:
1.無法正確辨識日期。
2.無法處理確切日期、或與處理確切日期有關之數值及其他任何資料,而進行讀取、儲存、記憶、操作、解讀、傳送、傳回或處理任何資料、訊息、指令或指示等。
3.無法正確操作安裝於電腦系統中與年序轉換有關之任何指令或邏輯運算,包括讀取、儲存、記憶、運算及其他相關資料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