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商品是針對本車乘客(不含駕駛人)。由於”第三人責任保險” 承保對象內並未包括本車乘客。
投保本保險商品,當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本車乘客傷害或死亡時,是有保障的。
※ 乘客人數=座位數-1(駕駛人)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機車之乘客受有傷害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乘客因下列原因所致之賠償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駕駛人或乘客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
二、被保險機車因出租與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
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二十一之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情形之一而駕駛被保險機車所致。
四、被保險人因吸毒、服用安非他命、大麻、海洛因、鴉片或服用、施打其他違禁藥物,駕駛被保險機車所致者。
五、駕駛被保險機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
六、乘客之故意行為。
七、乘客之毆鬥、自殺或犯罪行為。
八、乘客本身之疾病、疾病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