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適用本公司旅行綜合險/旅行平安險之被保險人。
【救助範圍】本服務辦法適用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旅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之地區國家。
【救助期間】 旅行綜合險/旅行平安險保戶連續旅遊期間最長一百八十天內。
中國信託產險海外急難援助服務卡(點此下載)
中國信託產物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辦法(點此詳閱)。